关于赴外地学习考察村庄改造工作情况的报告
按照党工委、办事处工作部署,4月1日—4日,街道组织学习考察团,在市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、街道党工委书记、办事处主任康建国同志带领下,先后赴济南市长清区文昌街道东铺社区、青岛市城阳区城阳街道北曲前社区、西安市碑林区西何家村考察,主要学习各地村庄改造经验做法。通过听取介绍,对接座谈,咨询情况,得到了许多宝贵经验,为我们街道下步工作提供了重要参考和借鉴,考察实现了预期目的。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。
一、各地基本情况
长清区东铺社区2005年9月完成村改居,地处济南新城区城郊,人口1280人,326户,人均不足半亩土地。2004年12月开始村庄改造,农历腊月19开始拆迁,6天时间全部拆完,包括清渣,6个月时间建成5万平方米的10幢安置楼,2005年12月26日326户居民全部回迁,顺利实现了当年拆迁,当年建设,当年回迁。城阳区北曲前社区地处城区,是典型的城中村,人口1680人,430户,居民没有土地,2005年底开始规划,2006年3月开始拆迁,15天整村拆完,5月18日开始建设,2006年1月430户居民全部顺利回迁。碑林区西何家村地处古城西安城区南二环沿线,地理位置优越,人口2547人,居民848户,其中现有居民1800余人,原籍居民700余人,老村占地200余亩,原有营业门面房200多户1.2万平方米,村民住宅平均4层,有的达到8层。该村2006年6月2日召开旧村全面拆迁动员大会,两个半月时间全村848户26万平方米各类建筑全部拆除完成,10月18日开工建设,从正式开工建设之日起,24个月的时间将建成14万平方米的安置楼,5万平方米的商业街。各地通过村庄改造,改善了辖区居民的居住环境,提高了居民生活质量,城市环境和品位得到明显提升,促进了当地经济的发展。广大群众在村庄改造中得到了实惠,接受改造的意识逐步增强,和谐拆迁局面基本形成。
二、外地城中村改造的经验做法
(一)村级班子强,担负改造主体重任。从考察情况看,各村居带头人思路清晰,账头明白,有谋有勇,两委班子高度团结,模范带头,顾全大局,村居班子的综合素质、领导能力和工作水平相当高。村班子的房屋无论好差,都是带头表态,带头签字,带头拆除,树立了正气,为群众做出了榜样,带动了村庄改造的顺利进行。长清区东铺社区党支部书记韩春银的住房是最顶层的。碑林区西何家村党支部书记、村委主任赵建平坚持原则,未抢搭抢建一砖一瓦,家里所得补偿是村里最低的。改造过程中,各地均开好了三个会,即两委成员会、党员大会、村民代表大会,统一班子内部思想,在党员和群众中通过。各村充分发挥主体作用,积极主动地搞好各类数据测算,提供基础资料,配合规划部门搞好现状图测绘,划定改造范围,确定调整方案并按程序报批。
(二)准备细致充分,始终把握工作主动权。各地都把改造作为一项系统工程,制定方案系统全面,周到细致,考虑了方方面面的困难与阻力,兼顾了不同群体的利益,对改造过程中发生的所有情况都提前预见,从而保证了在具体实施中始终占有主动,确保了旧村改造的顺利实施。东铺社区坚持“以人为本,让利于民,以情操作,依法治理”的十六字方针。在安置上优先考虑年纪大、身体残疾、行动不便的群众,对个别拆迁中的钉子户,敢于依法办事、依法处理。碑林区西何家村在拆迁中充分考虑弱势群体利益,是平房的,按3层进行拆迁补偿,平衡了方方面面的利益,平衡了不同群体的心态,争得绝大多数群众对村庄改造的理解、支持与配合。
(三) 公平公正公开透明,对人对事一个标准。各地依据国家、省市房屋拆迁细则,根据村居实际情况,无论在拆迁还是安置过程中,都切实做到了“三统一、三不乱”,即:统一政策、统一做法、统一解释;不乱开口子,不乱批条子,不乱改方案。各地的共同做法是,任何一项事情都是民主决策、集体决策,广泛征求群众意见;任何一项工作都是事前将政策交给群众,接受群众监督,任何人不搞特权。东铺社区、北曲前社区、西何家村分配楼房均采用抓阄的方法,干部群众一块抓,很多干部分到的是村里较差的房子。
(四)因地制宜因村施策,补偿安置方法灵活。从考察情况看,各地在村庄改造中的做法既有共同点,也有不同点。补偿安置上,均是根据实际情况和群众认识程度,因地制宜,因势利导。运作方式上,各村根据实际,确定了自我开发、合作开发、招商开发等多种形式。城中村改造房屋的认定标准也均以村居为主,土地拍卖时,将居民拆迁安置要求写进拍卖条件,拍卖成交后,由开发商与村居签定安置协议,村居与群众签定安置协议。各地大都以房权证为依据,确定方案,签定安置补偿协议后,实施一次性限时拆除并在村原址建设安置房,回迁前发放一定标准的租房费用,对按时拆迁的给予一定资金奖励,不按时拆迁的进行不同形式的处罚。长清区东铺社区对提前拆房的居民每天每平方米奖励5元现金,到期不拆的,地面附着物归集体,居民在回迁前,每人每月补助80元房屋租赁费。城阳区北曲前社区实行一处宅基地折换150平方米房产,超出部分实行货币补偿,不足部分居民足额缴纳。碑林区西何家村对1—2层实行拆一还一,3层以上按重置价补偿,对村民手续齐全的营业房按拆迁细则划分区域标准进行补偿,对宅基用房擅自改为经营用房的按宅基用房补偿。
(五)保障措施到位,解除群众后顾之忧。各地在实施村庄改造的同时,加快建立农村社保体系,大力发展二、三产业,有效解决了群众的生活、医保、就业、长远收入等问题。碑林区西何家村按照企业现代制度要求,对各类村集体资产实行股份制改造,村民变股民。2006年,村民人均分利1万元,2007年可达3万元,另外每人还有6平方米的营业房租赁收入。各地着眼于可持续发展,合理调整村镇布局,对腾出的土地,不单纯搞住房建设,而用于发展超市商场、酒店餐饮、商务办公等二、三产业,使有限的土地资源发挥更大效益,为群众创造就业岗位,促进农村集体经济持续发展,为经济发展备足后劲,确保农民长期受益。今年,长清区东铺社区总投资1.5亿元,实施了三大工程,新建19层的商业大厦,与锦江饭店合作,建成4星级宾馆;建设500亩的农业生态观光园,可安置村民200多人就业;投资6000万建设商业街,为居民就业搭建平台。
(六)深入宣传发动,做深做细群众工作。各地在实施村庄改造前,都切实搞好宣传发动和教育引导,做了大量深入扎实细致的群众工作,赢得了最大多数群众的理解支持。各区、街组织各改造村的支部书记、主任及村两委班子切实加强对村庄改造工作的研究,明确改造目标、程序和具体操作办法,首先在村两委班子中统一思想,形成共识。在统一村两委班子思想的基础上,广泛宣传发动,做好群众思想工作。针对群众关心的具体问题,做好释疑解惑工作,争取群众的理解,保证改造工作的顺利进行。坚持紧紧依靠广大群众,做到公开公正透明,尊重社情民意。在推进工作中,始终把宣传群众、发动群众、教育群众、依靠群众贯穿于全过程,确保广大群众对旧村改造做到六个清楚,即对实施方案、操作程序、拆迁补偿标准、安置面积、居住环境、发展前景做到明白清楚、心中有数。根据旧房面积、家庭收入等基础条件,制定安置办法和产业发展规划,让群众看到美好的发展前景。充分考虑房型、窗型、环境设计等细节,制定多套方案广泛听取群众意见,经过反复修改完善,并提交“三会”通过和街道、规委会批准。
三、我们街道下步工作打算及建议
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,切实抓好村庄改造,已经成为我们街道今后发展中绕不过的课题。结合这次考察学习,打算今后着力抓好以下工作。
(一)深入研究政策、出台相关文件。村庄改造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,牵扯经济、社会、人口等各个层面,涉及方方面面的利益,改造面广,工作难度大,必须有好的政策做指导,才能有效启动改造工作。最近,市委、市政府出台了《关于加快城中村改造工作的意见》,街道上下必须认真研究,吃透精神,同时,办事处也可以借鉴外地的经验做法,结合实际,研究制定相关的配套政策和措施。
(二)科学制定规划,统筹各方利益。科学合理的规划是搞好村庄改造的重要基础,进行改造的关键在于寻求集体、村民及开发商都能接受的利益平衡点。改造要在确保群众利益第一的基础上,统筹兼顾群众利益、开发商利益和村集体利益之间的平衡。在功能区分和房型设计上,必须充分考虑村居位置在城市发展中的功能定位,做到与城市总体规划相衔接,与周围环境相协调。要充分考虑村集体和村民长远发展需求,充分考虑村民的生活习惯,房屋需求,回迁费用等实际,不一味求大求高求宽求洋,搞好产业发展规划,解决好群众长远生计问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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