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共凫山街道工委
凫山街道办事处
关于开展优化发展环境集中整治活动的
实 施 方 案
各管区、村居,机关各办所,街直各部门:
为切实解决影响我们街道发展环境的突出问题,不断扩大招商引资成果,促进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,按照市委、市政府的安排部署,结合街道实际,党工委、办事处决定,集中两个月的时间,在街道范围内开展一次优化发展环境集中整治活动。具体实施方案如下:
一、指导思想
以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为指导,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,紧紧围绕全街道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目标任务,以优化发展环境为重点,标本兼治,集中整治,着力强化机关效能建设,提高行政效率和服务水平;着力解决影响经济发展的突出问题,使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的服务意识明显增强,破坏发展环境的行为得到有效整治,发展环境明显优化,服务对象满意程度明显上升。通过各项措施的落实,促进全街道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。
二、整治重点
这次集中整治活动,要着重解决影响发展环境的四个方面的突出问题。
(一)政策认识上有偏差的问题。解决部分群众对政策在理解上以自我为中心,断章取义,扭曲本意的问题;在执行上个人利益至上,有利就执行,没利就否定,随意破坏政策严肃性的问题。
(二)服务意识不强的问题。解决少数工作人员业务素质不高,工作态度不好,办事拖拉、推诿扯皮、效率低下的问题;解决部分党员干部大局意识不强,作用发挥不好,甚至参与、操纵、指使破坏发展环境的问题;解决不及时为项目建设搞好跟踪服务、协调解决困难,造成工程进展缓慢甚至停工的问题。
(三)乱设附着物、乱要补偿费的问题。解决项目征地乱搭乱建、滥栽树木、乱设附着物,索要高额补偿费、增加项目成本,造成项目落地难的问题。
(四)企业周边环境不优的问题。解决在项目开工和企业建设中采取封门断路、强买强卖、强行装卸、强揽工程或变向收取建设管理费的问题,严厉打击各类霸头,解决周边群众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问题。
三、方法步骤
这次集中整治活动,分为四个阶段进行。
(一)宣传发动阶段(8月1日-8月12日)
1、召开全街道优化发展环境集中整治动员大会,安排部署优化发展环境集中整治工作的任务。
2、坚持将宣传发动贯穿集中整治活动始终,各村居、单位制定集中整治活动工作方案,层层动员,组织干部群众开展各种形式的学习、宣传活动。学习的主要内容是:全市科学发展现场观摩会暨市委理论中心组读书会会议精神、《关于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的暂行规定》、《关于开展“争创发展环境优良镇街、村居”活动的实施意见》、《关于开展优化发展环境集中整治活动的实施方案》等。
3、营造宣传氛围。利用广播、宣传车、宣传单等形式,广泛宣传这次集中整治活动的重要意义和重要成果,宣传整治影响发展的突出问题,全面优化发展环境的决心和信心,进一步激发和调动全街道干部群众支持、参与优化发展环境的积极性。各村居要在主要街道悬挂宣传横幅、设立宣传站牌,进一步形成浓厚氛围。
(二)查摆整改阶段(8月13日-8月22日)
1、各村居、各单位要通过深入调研、邀请有关人员座谈、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形式,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,认真查找本单位在发展环境方面存在的差距和问题。
2、针对查摆出来的问题和薄弱环节,认真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和整改措施。对属于部门、单位存在的问题,要着重从制定、完善、严格执行规章制度方面进行整改;属于党员干部职工个人的问题,要深挖思想根源进行整改。
3、对影响经济发展的四个突出问题,各配合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,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,认真加以解决。
4、鼓励投资者、企业和群众以书面、电话、信函等形式,向街道或市优化办举报涉嫌影响效能提升、环境优化的人员及行为,经查证属实的,依照规定对举报人实施奖励。
(三)集中整治阶段(8月23日-9月23日)
1、针对影响我们街道发展环境的四个突出问题,各村居、各单位和配合部门要抽调人员全力配合,集中时间、集中力量,攻坚克难,尽快解决。
2、深入贯彻落实《邹城市征用土地地面附着物补偿标准暂行规定》,加大法规宣传和行政执法力度,坚决查处在项目征地中乱插、乱建、乱栽、乱设附着物、乱要补偿费等问题。结合开展“争创发展环境优良镇街、村居”活动,加强对村居民的教育管理。
3、深入开展“严打”斗争,大力治理企业周边环境。坚决打击各种危害经济发展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,铲除黑恶势力的保护伞和滋生蔓延的土壤,对强迫交易、敲诈勒索、寻衅滋事、盗窃等干扰企业生产经营的不法分子,配合执法机关依法从重从快惩处。[1] [2] 下一页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