没有公告

您现在的位置: 凫山街道 >> 文章中心 >> 招商引资 >> 招商政策 >> 文章正文
          ★★★
[图文]招商引资优惠政策
招商引资优惠政策
作者:韩召良    文章来源:本站原创    点击数:    更新时间:2007-5-16
50万元)的,奖励地方留成部分的25%用于租赁费。

③年税收地方留成部分超过50万元(含50万元)达不到100万元(不含100万元)的,奖励地方留成部分的30%用于租赁费。

④年税收地方留成部分100万元以上(100万元)的,以租用5000平方米厂房为限,免除厂房租赁费。

⑤奖金到位时间为每年市国、地税和财政部门考核结束1个月内。

⑥租赁优惠与财政奖励政策不重复享受。

第十四条  本政策由招商处及凫新园公司负责解释。原政策与本政策不符的,以本政策为准。本政策自公布之日起执行。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 00六年八月十六日

 

文字报道:韩召良

责任编辑:郑洪先

 

上一页  [1] [2] 

文章录入:admin    责任编辑:admin 
  • 上一篇文章: 没有了
  • 下一篇文章:
  • 发表评论】【加入收藏】【告诉好友】【打印此文】【关闭窗口
    站内搜索
    文章 下载 影视
    最 新 热 门
    最 新 推 荐
    会员评论
    (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,与本站立场无关!)